【本報訊】八旬老翁涉嫌趁家人外出時,強姦家中菲傭,昨日被押解到粉嶺裁判法院應訊。辯方表示案件或因言語上的誤會引起,涉案老翁亦未確實與受害者性交,故希望以現金及人事共10萬元擔保外出候訊。惟署任主任裁判官吳蕙芳認為案情嚴重,拒絕老翁的保釋申請,將他還柙至下月10日再提訊。
身形高大的80歲被告黃栢森,被控一項強姦罪。控罪指他於10月10日,在大埔富善邨寓所內強姦其菲傭。
控方昨透露,被告與兒子、媳婦、3歲孫兒及受害菲傭同住上址。案發當日,被告與事主獨處時,被告衝入事主房間,從後抱着正在打掃的事主,撫摸她胸部,並先後脫去兩人的褲子,將她強姦。完事後,被告曾欲給予事主100元,但她拒絕並報警。警方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聲稱以為事主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