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張慧玲昨就開審前兩個爭議頒下判詞,透露控方今年3月欲修改控罪,將施針後行為也覆蓋在內,控告周向榮沒確保麥允齡施針後妥當地監察死者陳宛琳的情況;和控告麥沒妥當監察注射並及時將陳送院。
法官指只有港大微生物學專家袁國勇在口供提及,延誤送院或促致陳死亡,若她及時送院結果可能不一樣,但這份口供是控方提出改控罪後才補充錄取,袁使用的「可能」和「或」的字眼,難以令陪審員斷定延誤送院是導致死亡主因;且本案早於去年初訂下審期,臨時改控罪且新增指控範疇涵蓋施針後,過往從沒觸及,對辯方不公。
除修改控罪外,辯方亦就控方7名專家證人包括袁國勇、血液腫瘤科專家梁憲孫和李志光等資格提出質疑,指他們非CIK專家,亦沒注射CIK的臨床經驗。但法官指CIK只是名稱,涉及抽血及細胞培植等醫療程序,免疫科或血液科專家絕對有資格評價,尤其袁除擁有上述兩項專業外,更是著名微生物學專家。
案件編號:HCCC437/15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