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分析社署數據,2001年至2010年共有4,840名受虐兒童,當中66%施虐者在兒童時曾受虐,顯示虐兒問題可能會跨代重複發生。研究也指出,港童企圖自殺率為0.02%,但受虐兒童則達1.92%,高出97倍。
香港保護兒童會總幹事蔡蘇淑賢指出,父母是兒童的模仿和學習對象,當子女被父母虐打,若成長路上得不到正當教導,誤以為施虐是管教方法,包括體罰,便很容易延續至下一代。她又指,兒童受虐除了身體受傷,更損害精神健康,若未能妥善治理,無法脫離受虐陰霾,會影響其學習、自我形象及待人處事等,甚至企圖自殺。
港大研究顯示,經配對社署和醫院管理局資料庫後,識別出2001年至2010年本港共有9,364名受虐兒童,但兩個資料庫紀錄虐兒個案卻存差異,該10年間,醫管局識別出7,548名懷疑受虐兒童,惟當中4,524人經轉介後,沒紀錄在社署資料庫。
研究指出,約900宗虐兒個案在社署資料庫內無有效身份證號碼,或有些個案被醫管局醫生識別為懷疑虐兒,但其後社署不確立為虐待個案等,都可能造成未能配對的原因;另外,社署約2,000宗個案因研究時受虐者已達18歲而被銷毀。
■記者王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