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市場:大政府下的「零反對」

蘋果日報 2007/04/02 00:00


政府較早前公布,在各「屋邨管理諮詢委員會」一致支持下,把全港公屋的公共地方列為禁煙區。不過,最近有報道指出,房屋署在諮委會會議紀錄中刻意刪除了部份委員反對禁煙安排的意見,製造「零反對」的情況。
在「大政府」的環境下,政府在大至住屋、小至文娛康樂活動中都擔當着服務提供者的角色。這些政府機構目標高尚,房屋署以關懷為本、顧客為本;康文署要齊心合力為社群,但事實上他們卻往往與服務對象的需求脫節。作為全港最大「住宅出租機構」的房屋署,漠視部份「租客」的意見而推行全面禁煙;作為康樂及體育設施提供者的康文署,轄下的健身室、壁球場空置率奇高,其考慮「顧客」需求的程度可想而知。
房屋署的「零反對」、康文署的「無人」健身室與壁球場,都只不過是制度下的必然產物。我們需要知道,以客為尊的概念並不是為顧客的利益而提出,而是服務提供者達到自身利益、尋求盈利的手段。「全為了你」的口號是騙人的,但顧客因為經營者的唯利是圖而得到良好服務,又確實是兩全其美、各取所需。相反,政府機構既然不是以盈利為目標,又何須面對市場、考慮「顧客」意見﹖
當然,在唯利是圖的市場經濟下會出現一些如油魚扮鱈魚、「無C利賓納」(新西蘭的利賓納被驗出幾乎不含維他命C)等情況,但事後經營者都需要為其不當行為付出代價,莫論真心假意,也要給公眾一個道歉。假若由政府營運超市,出現油魚扮鱈魚的機會很小,但根本沒有鱈魚出售的機會很大。對不當行為的回應?房屋署被揭發造假後表示,只有小部份諮委反對全面禁煙,更加強調不少市民反映屋邨應全面禁煙,措施是有民意支持的。
政府直接提供服務的理由,無非是以低廉價錢幫助有需要人士(如公屋)或鼓勵特定活動(如教育)。要達到相同目的,絕非別無他法。既然政府機構缺乏回應服務對象的誘因,我們何不把成立這些機構、提供這些服務的資金,以「學券」、「租金券」等形式直接給予受助人士,讓他們選取自己喜歡的服務提供者?這種方法既能達成政策目的,又能令受助人士得到應有的服務水平,一石二鳥。
讀者 黃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