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5年前開始擔任西貢區大街(西)鄉郊代表的原居民,去年參選連任時偽冒提名人簽名,並虛報自己及另外三名提名人的住址。涉案原居民認罪後求情指,一心只想繼承父業,為村民服務。裁判官指案情非常嚴重,一般須判處監禁,下令先索取被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7月2日判刑,其間將被告還柙。
被告劉國華(62歲)昨承認在選舉文件作出虛假陳述及使用虛假文書兩罪。辯方求情指,被告自小於西貢大街(西)長大,希望仿效曾為街坊代表的父親,服務村民。辯方又指,被告於1999年已是該區的街坊福利會主席,2003年起擔任大街(西)居民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