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重寫公司法邁出第一大步,《公司條例草案》昨日刊憲,將於本月26日提交立法會首讀。政府希望在明年7月前完成立法程序,令首階段改革的新草案可於2014年正式生效。
第二階段將處理有關清盤及無力償債的條文,而有關招股章程的條文則交由證監會另行檢討。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梁志仁表示,昨刊憲的草案將保留上市公司私有化程序中「數人頭」的投票制度,但會授權法院新的酌情權,可在適當情況下不採納數人頭的驗證程序;引入法院酌情權是參考了澳洲模式。
私有化投票數人頭的爭議,是源於2009年電盈(008)私有化事件,被指有股東把股份分拆予大量人士,以便在股東會湊夠足夠支持人頭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