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斯特的公司已經在合約加上新條款,加碼金額範圍由1萬英鎊(約14.6萬港元)至1億英鎊(約14.6億港元)不等。但若沿用公司名稱「福斯特與夥伴」則不另收費。英國柴郡(Cheshire)一個建造中的住宅物業,就已經收到福斯特公司提出加價的要求。但發展商UrbanSplash卻認為這筆錢不值得花,「我們很高興以正常價格使用『福斯特與夥伴』的名號。」他們認為福斯特本人與他公司的名字幾乎可以畫上等號。
品牌專家奧林斯說︰「福斯特認為他的名字,會提高建築物的價值。」福斯特公司的消息人士則有點不以為然︰「他愈來愈緊張他的形象和品牌,像(英國球星)碧咸一樣。」
英國《星期日泰晤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