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蘋果iPad及其他平板電腦的興起,手執實物書閱讀的讀者人數近年已大減,電子書亦成為閱讀新趨勢,令各大出版商及書商都希望在此市場上擴大讀者群。
美國司法部上周三以民事反壟斷法,控告蘋果及全球五大出版商包括HarperCollins及企鵝出版,聯手抬高電子書價格,令消費者要多付「數以千萬美元計的金錢」。最惹爭議的,是司法部究竟應否干預業界營運模式,做法是否正在衝擊美國自由市場的基本價值。
現時電子書市場主要以兩大方式定價,分別是阿馬遜的批發模式(wholesalemodel)及蘋果公司的分賬模式(agencymodel),前者是阿馬遜向出版商繳付一次性批發版權費,而電子書零售價將由阿馬遜釐定,所以出現大部份電子書售價僅為9.99美元的情況。
批發模式令阿馬遜的市佔率坐大,該模式不會令出版商「冇肉食」,但他們卻擔心售價過低會成為常態,出版商往後會過份依賴阿馬遜作銷售平台。直至已故「蘋果教主」喬布斯向書商提出由出版商定出零售價的建議,蘋果會從每次交易中收取書價三成佣金的分賬模式,蘋果更要求出版商與之簽訂「最惠國待遇」條款,規定書商在其他平台的零售書價,不得低於蘋果iBookstore平台。協議令蘋果平台的電子書平均售價,升至12.99至14.99美元,但就被控與出版商聯手抬高書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