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走,有人留︱︱完全視「利用價值」而定。所有「罪名」:違規、個人化、明星化、商業化……之類理由,經過衡量、取捨,如果利用價值相對之下仍大,便不成為理由了。這是現實。這是任何行走江湖者的鑑戒。大家時刻警醒:──
(一)有沒有敵不過歲月的危機?人很難與時間爭。
(二)前景是否清晰?再闖高峯再下一城的把握大不大?
(三)身後有無後起之秀眈眈虎視,茫茫威脅,隨時篡位?
(四)識做嗎?抑或忘記了有福同享適時上繳,與組織拆帳?「小部份人富起來」便是公敵。
商業社會,一個人被需要,有利用價值,與道德、性格、學養、虛榮……關係不大。若「無可取代」,誰敢放你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