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指被告最初以為X已報警,致電及發出多個語音訊息予X,表示與X是男女朋友,你情我願性交,又強調沒不負責任,願付3萬元墮胎費用。及後被告與X見面,更承認強姦她,鬧自己「人渣」,要求X不要報警。
X答應不報警後,被告支付1,000元予X作為看家計會醫生的費用。惟之後X感被告開始不回覆其訊息,對被告會否履行承諾生疑,遂要求對方先匯款3萬元到其戶口,被告卻遲遲沒行動。X昨於屏風後作供,甫開聲宣誓已哭成淚人。X表示被告自稱是高級文員,與母親同住旺角,及後被告以為她已報警,進一步稱出身單親家庭,不想坐監。控方之後呈上3張從被告手機截取的相片,相中全是X睡覺時的「大頭照」,X表示從沒看過有關相片。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