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不遂將女神強姦成孕 無業男囚8年 事主患創傷後遺曾自殺
強姦因姦成孕曾友狄吉利仔
綽號「吉利仔」的無業男子追求心中女神不果,去年元旦以貼街招和恐嚇「死全家」方式迫女子見面,聲言自己是黑社會成員,然後將她帶往賓館強姦,結果女方因姦成孕,需要墮胎,留下心理陰影,試過自殺。「吉利仔」辯稱女方願意性交,但早前受審後被裁定恐嚇、自稱三合會成員及強姦罪名成立,今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8年。
法官判刑時透露,現年25歲的女事主因被侵犯而感到羞恥,自覺被玷污而無法洗淨,終日害怕別人得悉她受辱的秘密,過著雙面人生活,外表冷靜正常,內在脆弱驚恐。極受困擾的她去年曾嘗試了結生命,她希望被告受到嚴懲。心理學家指她需接受治療,但暫仍未準備好。
「吉利仔」曾友狄(29歲)的大律師審訊時質疑,事主因被告令她受孕,兼且事後愛理不理,所以誣告強姦,惟陪審團不信納此說。辯方呈上求情信,信中指被告負擔胞弟的學費和母親的醫藥費,是「好丈夫、好兄長,好兒子」。辯方指他並非無可救藥,對社會亦沒有威脅。他報稱曾想過尋死,精神科報告則指他沒有精神問題。
法官判刑時,批評「吉利仔」當時已有女友,育有個一歲半兒子,仍然強姦毫無意欲與他性交的事主,用體力壓制對方,而且沒用避孕套,因姦成孕,令事主心理受創,找不到減刑因素。
法官亦提到,「吉利仔」與案中另一被告王源廣(32歲)合力威嚇事主,是加刑因素。王源廣早前承認企圖以威脅手段促使他人作出非法性行為罪,案發時他在賓館房間內勸事主與「吉利仔」性交,聲稱事主可得500元報酬,否則二人會把她輪姦。法官指雖然王威嚇失敗,但威嚇內容嚴重,對當時極度無助的事主有重大影響,判他入獄2年9個月。
案情指出,事主於2016年結識「吉利仔」。吉利仔多番約會她,但事主無甚興趣。去年元旦,事主收到吉利仔的恐嚇訊息謂:「信唔信我貼街招?從來冇女咁對我,你唔出嚟死全家,你令我好冇尊嚴。」事主只好應約,其後被帶到荃灣一間賓館。她表明不想當被告的女友,但被告自言「好勁,係黑社會」,堅稱事主口是心非,更強脫事主的褲。被告王源廣接著游說事主讓吉利仔「執一劑」,事主堅拒,最終被姦,事後服藥仍無助避孕,需要墮胎。DNA檢驗證實被告為胎兒的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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