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接近家族消息人士向本報透露,英國法庭頒令案件內容需保密,不可作出報道,有人違反法庭裁決。消息人士又指有關報道不全面,內容亦不正確。至於是否上訴,郭炳湘未有任何決定。
郭炳湘因不滿2014年的財產分配協議,要求推翻協議。《頭條日報》昨日引述消息指,英國法院指郭炳湘、郭炳江及郭炳聯當年簽署的和解協議,是由郭老太鄺肖卿和三子同意並簽署,郭炳湘亦由律師以書面形式贊同,故郭炳湘不能以房地產升值不及其弟而推翻協議,又指郭炳湘沒有實質證據證明家族物業失蹤,故裁定郭炳湘全面敗訴。
報道又引述消息指,三兄弟與郭老太同意於2014年作為家族私人資產的估值為420億元,並作出分配協議,其中由郭老太佔55%,郭炳湘、郭炳江和郭炳聯透過揀選物業各佔15%,大哥郭炳湘選了美國三藩市房地產,兩名弟弟則選香港和加拿大的地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