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類似的情況及招數,在98年時也曾見過。在1998年4月,為了對付國際大鱷,任總推出7招「鞏固香港的貨幣發行局制度」,這7招中的第1招,就是金管局保證銀行可以7.75港元向外滙基金兌換1美元,換言之7.75即成為港元當時的兌換保證滙率。其後市況回穩,兌換保證又逐步由7.75調至7.8水平。
現引用金管局在98年9月14日一篇「兌換保證」的新聞稿內之數句「由於7.750是金管局現時(98年9月14日)所用、也是市場普遍知悉的干預水平……此外,由於不少機構在7.75附近水平都持有對沖盤和止蝕盤……」。
從上述一段可見,在98年的時候,各位大約可以7.75港元購入1美元。可是在過去數年,基本上只在2003年第4季資金湧入時,大家才有機會再以7.71至7.75水平兌換1美元,而很多時大家基本上需要大約7.8港元才可購入一美元。最惡劣的情況便是在梁錦松年代,當時要7.85水平才可從銀行購入1美元。
由於筆者對「貶值」一詞的正確官方定義不太清楚,亦不清楚這「弱方兌換保證的7.85水平」,算不算是港元貶值。在任三招下,港元當然有權「升值」(相對於7.8),但當環境一變,似乎亦可以「貶值」(即高於7.8港元兌1美元)。看過當年大鱷的手段,筆者還是趁早兌換多些美元,反正下月又要到美國開會。
譚紹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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