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灣豪庭住戶向本報投訴稱,屋苑共有十座,每座的五樓均有八個連平台單位,一年前開始,已有平台單位業主,在平台上加建各式上蓋。
住戶無奈地說:「明明大廈公契寫明,業主唔可以喺平台豎立建築物,但管業處都唔執行公契,搞到愈嚟愈多平台單位業主有樣學樣。」
「呢啲上蓋都唔知會唔會影響到大廈結構,有起事上嚟應該搵邊個負責?啲平台單位業主成日話因為有高空擲物,所以先至起上蓋,但係有啲平台業主起咗上蓋後,就唔理上蓋上面嘅垃圾,咁咪即係將自己嘅問題畀咗樓上,尤其係六樓嘅住戶最受影響。」
住戶向屋宇署投訴
住戶稱,管業處一直沒有正視此情況,只是採取拖字訣,問題一直沒有改善;曾向屋宇署投訴,但亦未見屋宇署人員採取行動,惟有向傳媒投訴,以作反映。
屋宇署跟進本報轉介投訴後證實,屋宇署發現港灣豪庭五字樓平台上的附建上蓋,均是未經屋宇署審批的工程,屋宇署已發信通知有關單位業主,將上蓋拆除。
港灣豪庭管業處回覆本報查詢稱,現時涉及於平台違規建設上蓋的單位共有十三戶,管業處一向根據公契條文處理屋苑事務,絕不縱容違反公契規定事宜,惟處理違規事項時,須有關住戶合作,否則便須經法律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