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3月至8月,該署已合共向該店發出13次檢控,包括:無牌經營食物業、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在露天地方處理食物及未有適當掩蓋食物等。該署職員於8月18日再到上址突擊巡查,發現該店無牌經營燒臘及滷味店,隨即票控有關經營者,並警告他勿再繼續無牌經營。
至於該店的發牌申請會否受到檢控紀錄影響?發言人表示,只要該店最終符合發牌條件,該署便會發出牌照。
食環署於04及05年分別就無牌經營食物業作出約900及1,000宗檢控,今年1月至7月已有700宗。根據《食物業規例》,無牌經營食物業,最高可被判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另加每日罰款900元。
檔案編號:0818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