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維權】照片被擅用作宣傳 劉詩詩控告兩家公司
劉詩詩步步驚心維權
劉詩詩喺大陸知名度高,肖像權有市有價。(資料圖片)
憑《步步驚心》走紅嘅大陸藝人劉詩詩,一直係廣告商熱門之選,不過有不法商人喺未經劉詩詩同意下,用咗佢嘅相做宣傳,近日劉詩詩入禀新設嘅北京互聯網法院,控告北京兩間公司,一間化妝品公司、一間科技公司,在未經授權下擅用其高清照片作廣告宣傳。
入稟狀中,劉詩詩一方除要求被告即刻刪除涉嫌侵權之內容,以及公開道歉,並分別要求賠償經濟損失10萬同20萬元人民幣,另加維權成本各3,000元人民幣。
劉詩詩一方又指出,兩被告旨在利用其名人效應吸引人注意,有明顯嘅商業宣傳屬性質,係以營利為目的,故要求賠償;劉詩詩亦提出,侵權公司此舉容易令大眾誤會,認為原告同被告之間有合作關係,抹殺佢同相關公司合作機會,而導致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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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詩詩憑《步》劇走紅之外,仲覓得吳奇隆如意郎君。(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