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民主派被捕︱《特權法》原意保護議員 警察濫用打壓民主派
民主派被捕楊岳橋陳志全特權法
根據陳志全的Facebook帖文披露,陳志全被控三條罪,其中兩條涉及《特權法》第17(c)條的「藐視罪」及一條第 19 條「干預議員、立法會人員或證人罪」。身兼大律師的公民黨黨魁楊岳橋回覆《蘋果》指,《特權法》原以用作保護議員,如今卻淪為政權打壓民主派的武器。
「藐視罪」列明,凡任何人在立法會或任何委員會舉行會議時,引起或參加任何擾亂,致令立法會或該委員會的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即屬犯罪,可處罰款 $10,000及監禁12個月;如持續犯罪,則在持續犯罪期間,另加每日罰款$2,000。「干預議員、立法會人員或證人罪」則列明任何人襲擊、妨礙或騷擾任何前往或離開會議廳範圍,或在會議廳範圍內的任何議員;或襲擊、干預、騷擾、抗拒或妨礙任何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等,即屬犯罪,可處罰款$10,000元及監禁12個月。
翻查資料可見,警方去年11月曾以《特權法》拘捕7名議員或前議員,包括朱凱廸、陳志全、梁耀忠、范國威、林卓廷、區諾軒、郭家麒,指他們涉嫌在去年5月11日審議修訂《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會議上妨礙議員開會,觸犯《特權法》第19條。
特區政府引用《特權法》展開大搜捕,楊岳橋回覆指:「相關條例《特權法》從來嘅用意都係保護議員,而唔係要嚟變成一種武器,去攻擊議員」,指政府今次秋後算賬,客觀效果是無所不用其極打壓民主派。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則認為,政府對議會抗爭行動的界線明顯逐步收緊:「今日可以做,聽日隨時又會變犯法,根本條線點劃都得」,他指預料針對民主派的搜捕只會愈來愈「進取」,除非遇上大格局變動,如美國總統大選後中美關係改善等才會有新氣象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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