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陳天賜(47歲)原定須於昨早9時半到屯門裁判法院出庭應訊,惟不見蹤影。控方透露早前獲悉辯方律師不再代表被告,故原本要求被告釐清所謂何事。控方承諾,押後期間警方會繼續找尋被告。
案件已排期於本月29日開審,控方稱案中數名控方警員證人皆隸屬俗稱「狗仔隊」的刑事情報科,要求法庭頒令傳媒聆訊時不得報道各人身份,並安排證人於屏風後作供,惟裁判官指有關申請須待被告在場才可處理。
控罪指被告去年2月21日在新屯門中心三座地下電梯大堂身藏兩個膠袋,內有共1.3克粉末,含1.13克氯胺酮。他獲准以1,000元保釋候審。
案件編號:TMCC1769/19
■記者羅日昇、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