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來起來!】鄺美雲撐《國歌法》香港立法:你要感恩自己係中國人
鄺美雲中國人全國人大國歌照鏡國歌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建議在10月會議上,提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國歌法》,昨日在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規定於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法明確「侮辱國歌」的法律責任,可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提出要在中小學應將國歌作為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內容,鼓勵唱國歌。
律政司長袁國強其後表示,會透過本地立法方式,在港實施。
早前全國人大常委會提請審議將《國歌法》列入港、澳《基本法》附件三,咁如果真如國強袁先生咁講,在港生效,咁會有乜嘢「魔鬼細節」可能出現?
1.在公共場合,惡意修改國歌歌詞或者故意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損害國歌莊嚴形象的人,都可被公安機關拘留15日以下。
2.不得在私人喪事活動等不適宜的場合奏唱及播放國歌,違例將被公安機關處最多15日行政拘留。
3.不得用於廣告及公共場所等背景音樂,違例將被公安機關處最多15日行政拘留。
4.惡搞國歌國詞、噓國歌都可能犯法
5.在奏唱國歌時,在場人員應當肅立;若做出不尊重的行為,也可能違法。
咪住…香港冇「公安機關行政拘留」制度喎…同埋,如果有人奏國歌時,木無表情,或者唱到走晒音,咁,算唔算犯法?
咁六點半新聞前一聽到國歌,每個人喺屋企係咪都要即刻企起身肅立?
仲有喎,李克勤首《球迷奇遇記》,「起來起來起來」,係咪又損害國歌莊嚴形象?黎明首《全日愛》,雷頌德講明「我係擺到明玩國歌嘅!」咁係咪執法先?另一個問題就係,條例喺香港有冇追溯權?豁免權準則為何?
本港教育局網頁都馬上做嘢啦,率先大幅刪減國歌《義勇軍進行曲》的創作背景,亦未有提及國歌填詞人田漢後來在文革中被批鬥至死。
愛國下場,就是下獄,且受屈辱致死,有指田漢受批鬥期間,更被强逼飲自己的尿;然而,令人想不到的是,當人大常委會通過國歌法後,田漢旅居日本的侄女田偉,卻稱對立法非常感動。
愛國要怎樣愛?03年開始喺大陸投資,06年起擔任江西省政協嘅鄺美雲,今日為愛國「港人講地」拍咗條片,佢教大家照鏡,又提醒大家要感恩:「尊重自己係一個中國人,你要感恩自己呢樣嘢。」支持《國歌法》本地立法。
鄺美雲話:「我哋真係一個中國人,你自己國歌都唔唱好,你想唱咩國歌呢?你唱人哋嗰隻囉,係唔係先?」
「你尊重國家,等於尊重你自己;你唔尊重你自己嘅國歌,即係唔尊重你自己。我諗有啲人佢係鍾意反叛,佢或者覺得,咁樣係幾有型,總之我就係同你哋唔一樣。但都係要再講一次,點樣唔一樣?你照下鏡,你真係一個中國人。」
「你要知道自己嘅根本,你係中國人,你要唱國歌,點解你要做一啲唔尊重,或者好特別嘅行為去抗議呢?我唔知呢啲係乜嘢心態。不過我想話俾大家聽,尊重自己嘅身份,尊重自己係一個中國人,你要感恩自己呢樣嘢。」
參考文章:
【《國歌法》殺到】將審議列入《基本法》附件三 港人要小心啲乜?
http://bit.ly/2gxXlQd
【開學日】《國歌法》未殺到 教育局網站忽刪國歌簡介
http://bit.ly/2exrlLv
鄺美雲06年起擔任江西省政協,並接受「港人講地」訪問撐香港立「國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