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遭兩藏獒咬至重傷 身上逾廿多道疤痕 OL向鄰居索償97萬
藏獒文思慧民事索償崔煥好
前國泰女職員四年前在元朗被鄰居所飼養的兩頭藏獒咬至重傷,早前入稟向鄰居提出民事索償,追討醫藥費及心理傷害賠償等合共96.5萬元。案件今在區域法院開審,原告一方透露,女原告的右眼眉、大腿及胸口等部位受創,右手腕亦被咬傷至終身無力及痲痺,全身更留下二十多處傷疤。
原告文思慧(26歲),控告鄰居崔煥好(60歲)以及其兒子Au Yeung Ting Chung。據原告一方今透露,根據整形內科醫生的報告,原告身體多處被狗咬傷,右眼眉、大腿等需進行傷疤治療,合共請病假9天。
另外,心理學家的評估顯示,原告患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自受襲後需與他人保持距離,心理影響長達至5至10年,原告未必能從事頻密以及接觸人群的工作。原告一方預計,原告的賺錢能力下降約兩成。醫生建議原告接受為期一年的心理治療。原告亦向被告索取車費及購買補品等費用,聲稱要以「花膠定驚」。
案發時22歲的原告文思慧,2016年11月11日在元朗住所外遭兩頭各重43公斤的藏獒咬傷。被告崔煥好事後被裁身為畜養人沒有對狗隻加以控制或牽引而令狗隻在公眾地方遊蕩、以及兩項身為畜養人沒有對狗隻加以控制或牽引而狗隻在公眾地方咬人罪名成立,被判罰款1.8萬元;兩隻涉案犬隻被列為危險狗隻,狗主須帶兩狗接受絕育手術。
當日崔離庭後一度走上天橋意圖攀欄跳橋,其後被途人阻止,她送院時大叫「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又問:「係咪屋企要整十道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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