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必煽惑案明年5月開審繼續還柙 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無論如何都係我審
快必發表煽動文字罪國安法指定法官
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譚得志被指多次在擺街站及遊行期間引發對政府的憎恨和藐視,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罪。區域法院原定今早處理控方要求由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本案的申請。惟法官陳廣池甫開庭即指出,他是其中一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而無論法庭應辯方申請安排區院法官審理本案、抑或是應控方申請由指定法官處理,本案均會由他本人處理。最終陳官在控辯雙方均不反對下,排期案件於明年5月10開審。自今年9月開始還柙的快必今再申請保釋,仍是被拒,繼續還柙。
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今明言,他本人是其中一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而無論法庭應辯方申請、安排區院法官審理本案,抑或是應控方申請、由指定法官處理,案件都是由他本人處理。
陳官又自言有權亦有能力處理本案,亦只限於審理本案,不會處理與案無關的議題。他明白控辯雙方的書面陳詞圍繞法官會否越權一事,惟認為議題流於學術討論,建議控辯雙方商討如何進一步處理本案其餘程序。
陳官指出,控罪書已將被告「快必」譚得志(48歲)所涉三宗案件的控罪合併,惟控方應先正式提出合併申請。陳官亦建議,即使辯方或會申請終止聆訊,希望控辯雙方先議定審期。
陳官亦建議本案以中文審訊,皆因《港區國安法》以中文寫成,案中口號亦以廣東話說出,也涉及廣東話粗口。惟陳官同時強調,被告有權選擇以何種語言受審,法庭尊重被告的選擇,也並非要求代表他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不再參與審訊。
控辯雙方均申請稍作休庭,其後控方表示,本案既已由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已符合《港區國安法》44條的要求,歡迎案件進行進一步程序。控方亦申請將快必牽涉的三宗案件合併,獲法庭批准。
辯方在陳官詢問下同意,對控方提出由指定法官審理本案的申請沒有進一步陳詞,惟表示會繼續申請終止聆訊。
案件訂於明年3月31日處理辯方的終止聆訊申請,5月10日開審。控方透露將傳召4至5名證人,亦會播放共約10小時的片段,審期預計5天,正審將以中文進行。
快必面對發表煽動文字、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以及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14項控罪,當中並無罪名以《港區國安法》起訴。
【案件編號:DCCC927、928、9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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