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惡法】港府唔睬台灣! 波蘭成歐盟第1國與台簽司法合作協定
台灣歐盟波蘭引渡惡法司法合作協定
台灣陸委會多次回應指,陳同佳案可透過司法互助請求得到解決,但港方不僅沒有回應台方要求,亦拒絕討論,港府一意孤行修訂《逃犯條例》引發逾百萬港人大遊行抗議。今日,波蘭成為第1個與台灣簽訂司法互助的歐盟國家!
台法務部今日發出新聞稿指出,波蘭司法部次長皮耶比亞克(Łukasz Piebiak)和波蘭駐台北辦事處大使梅西亞,前日赴台與外交部、法務部簽訂司法合作協定,範圍包括刑事司法互助、引渡、受刑人移交、法律及其實務見解、訴追犯罪及犯罪預防,雙方還可根據協定成立「聯合調查團隊」(Joint Investigation Team),在兩國查案,這也是台灣近年來重大的司法互助突破。
法務部指出,雙方簽訂的《台波刑事司法合作協定》歷經4年磋商,因為台灣與波蘭人民對民主、法制、良好的社會治安與人權保障等信念與價值一致,讓雙方的合作擁有堅實的基礎。
根據協定內容,台灣與波蘭能進行司法互助的項目還包括取得證供或陳述,並依照被請求方中央主管機關所指定機關同意的方式,准許請求方偵查人員直接詢問提供證供或陳述的人,並進行逐字紀錄,雙方還能獲得授權透過視訊傳輸科技,對身處該請求所涉及領域的人進行取得證供或陳述者。
另外,雙方還可提供作為證據的文件、紀錄及物品,確定人員的所在或確認其身份,送達相關文件,互相執行搜索及扣押的請求,勘驗物品及處所,協助禁止處分或沒收財產之程序。
據了解,先前曾有一群台灣人到波蘭設置詐騙機房,詐騙大陸的受害人,台灣與波蘭兩地曾針對案件進行互惠的司法協助。另外,波蘭也曾請求台灣提供「變臉詐騙」,也就是商務信件詐騙的相關證據,因此兩地在密切的司法往來下,才促成簽訂司法互助協定。
台灣《蘋果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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