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上月底到利嘉閣九龍灣德福分行,佯稱有興趣購買碧麗苑車位,代理介紹49號車位,又稱48萬元的價錢「有價講」,「你預46、47萬」。可以每月1,200元至1,500元放租。代理落力推銷,卻無提車位難泊,更稱「七人車都泊到」。
記者問非住客能否使用,代理竟說無問題,「呢個車位係業主放售,你泊架車入去,看更唔會查你住戶證,佢唔知你同業主嘅關係。」但記者先後兩次到碧麗苑視察,甫入閘即被保安員查問身份,非住戶相信難以白撞。
地監局表示,《操守守則》訂明代理買賣車位時,必須保障客戶在交易中不因欺詐或失實陳述受損,違者可被紀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