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惡法】民陣斥警濫暴自己人查自己人 王惠芬轟投訴警察課將投訴人當罪犯

蘋果日報 2019/06/20 13:01

民陣引渡惡法中信圍困

【新增內容】
6.12反《逃犯條例》修訂示威衝突中,警方突然向參與民陣集會的人群發射多枚催淚彈,導致「中信圍困事件」,警方被指使用過度武力,濫用警權驅散市民。民陣今日到灣仔警總,就警方使用過度武力事件提出投訴。民陣發言人岑子杰批評,警察投訴課的人一直是「自己人查自己人」,加上監警會成員由政府委仼情況下,變得愈來愈建制,儼如「無牙老虎」,冀今次事件可以顯示這個制度荒謬,亦要求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承擔這個責任,不要再推卸於前綫警務人員,並促請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以釐清鎮壓事件的問題。融樂會前總幹事王惠芬亦批評警察投訴課把投訴人視作罪犯,透過不斷糾纏令投訴人放棄投訴。
岑子杰表示,當日民陣於中信大廈外的集會獲警方發岀不反對通知書,但警方於沒有通知下,發射多枚催淚彈驅散人群,其中3、4枚更直接射入人群,甚至射向站滿人的舞台。他續說,添美道及分域碼頭街兩邊夾擊發射催淚彈,參與和平集會的市民只可以經中信大廈狹窄玻璃門逃生疏散,「現場參與係幾千人,呢個係致命情況,係會人踩人」,故今日到警總投訴警方使用過度武力。
王惠芬:不斷刁難圖令投訴人放棄
特首林鄭月娥曾請市民和記者在衝突中如對警方遇有不滿,可到投訴警察課(CAPO)投訴,不過以往曾經接觸CAPO的融樂會前總幹事王惠芬在Facebook發帖,直斥CAPO如何把投訴人視作罪犯,透過不斷糾纏令投訴人放棄投訴,又指警員礙於擔心日後遭同僚杯葛,均不敢認真處理針對警察的投訴。
經常協助少數族裔居民的王惠芬指,部份少數族裔曾經到CAPO投訴,但經驗是與被捕人或疑犯無異,「投訴警察課的警察會不斷再調查你,質疑你,將你由投訴人變成罪犯般對待;若你堅持投訴,他們會不斷打電話給你問你是否肯定要投訴,你若再堅持,他們會隨時召你上去投訴課再落口供,不斷補口供。」少數族裔投訴人表示希望找社工陪同到CAPO落口供,但警察會以「你已經是成年人」、「社工無權」或「小事」,所以拒絕。
王惠芬指,大部分投訴人要上班或上學,無可能隨傳隨到,而且一去便要一整天,警方更會要求投訴人多次到CAPO落口供:「等阿sir得閒,等英文翻譯,等少數族裔翻譯,等到人齊,再等負責的阿Sir,一般要等三小時,落囗供六小時。投訴課就會連續召你三次,你若不能應約,他們就以『投訴人不合作』、『資料不足』等藉口結案…我們試過就幾個極之過份的個案向監警會投訴,幾經辛苦,無數的書信來往,終於得到監警會同意發還CAPO從新調查,但CAPO重施故技,令到投訴人不勝其煩,壓力十分大,要和警察糾纏1至3年,甚至不止,最終都會自動放棄,因為實在『玩』唔起。所以,融樂會在過去二十年幾十個投訴警察的個案,成立的比率是零!」
王惠芬透露,有投訴警察課的警員向她私下指,由於在投訴課工作的警員一般會工作約3年,之後會被調走,日後或會遇上被投訴、職級高過自己的警員,所以根本不敢處理投訴:「驚山水有相逢,而就算是普通警員,也不敢太認真做,因為會俾人X同杯葛…林鄭月娥、李家超和盧偉聰話CAPO及IPCC(監警會)是行之有效的投訴機制,不是擘大眼講大話,就是刻意誤導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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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reo.gov.hk/ch/voter/gcnr.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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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今日到灣仔警總,就警方使用過度武力事件提出投訴。黃耀興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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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惠芬在Facebook撰文斥投訴警察課將投訴人當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