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具銀紙惹禍】《樹大招風》道具領班管有偽製紙幣罪成判緩刑
樹大招風道具銀紙惹禍羅潤霖張偉全
金像電影《樹大招風》道具領班因管有22.3萬張印有「道具」、「Props」字眼、拍戲時用的道具鈔票,被控保管偽製紙幣罪,同案包括一名向他借道具鈔拍微電影的男子。案件今裁決,裁判官裁定兩人罪名成立,判兩人入獄四個月,緩刑兩年。
兩被告分別是報稱無業的首被告羅潤霖(35歲)及道具領班次被告張偉全(47歲),兩人各被控一項保管偽製紙幣罪。張在庭外認為判刑過重,被問日後會否更小心處理電影道具,「依家處理唔到,樣樣都犯法,點樣處理?」,再被問及定罪會否感到被侮辱尊嚴,張反指「我覺得侮辱緊佢哋自己(指政府),你哋睇咗咁多年電影,你哋執法一直都望到件事,但你哋唔講,依家先嚟講,啱唔啱?」至於會否上訴,他需要與律師商量才定奪。
張又指,他念小五的女兒及小二兒子聆訊期間不時到庭旁聽,他擔心聆訊會影響兒女,「唔知點解釋做正行生意都會犯法」,憂慮他們會受到歧視。
裁判官指兩名被告並非有非法意圖而犯案,但涉案道具銀紙像真度高,即使只有少量道具銀紙流出,若不法之徒將道具銀紙混入一堆真鈔使用,亦會造成損失,故認為判罰款不足以反映案件的嚴重性,要判即時入獄,但考慮案件的特殊性可判緩刑。
控方申請銷毀涉案所有道具銀紙,獲裁判官批准。
控方案情顯示,商業罪案調查科探員前年11月2日持搜查令到羅的西貢住所搜查,再在羅妻的座駕發現一箱內有9,996張面額1,000港元道具鈔票,該鈔印有「道具」、「Props」,羅曾向警方指道具鈔用作拍微電影,他被捕後在警誡下保持沉默。
翌日,警方持搜令到張在新蒲崗開設的電影道具公司搜查,搜出21箱22.3萬張道具鈔票,包括港元、人民幣、英鎊、美元及歐元,被捕時向警方稱「我做道具,啲錢係我公司用來拍電影」。涉案道具鈔票曾在電影《迷城》、《樹大招風》使用過,張亦參與兩電影的拍攝。
道具領班張偉全自辯時稱,美術組會根據導演要求製作道具鈔票藍本,導演滿意藍本後再找印刷廠印製,道具組僅需將道具鈔票運往片場或儲存;向政府部門申請批准則由製片部負責。他一直以為道具鈔票是合法,沒想過是犯法,亦不知儲存、運送及處理道具鈔票需申請。
張偉全一方亦傳召香港電影工作者總會永遠榮譽會長吳思遠為辯方證人,吳指他入行50年,一直不知道使用道具鈔票是需要向金管局申請,同行對張被起訴感吃驚,「為拍電影藏有道具銀紙而被警方起訴,不單止在香港,我相信係全世界係聞所未聞」。而電影發展局主席、立法會議員馬逢國也曾向他披露不知道需要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