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又顯示,1997年至2013年間,司法覆核案對政府有利的判決,介乎64%至99.5%,對政府不利的則介乎0.5%至36%,顯示結果對政府有利的佔壓倒性多數。
另外,過去16年間涉及司法覆核法援申請個案增加近3倍,由147宗上升至2016年的437宗,不過,其間申請獲批比率仍維持在30%以下,當中只有4年為例外,而2016年獲批法援的司法覆核個案數目及比率,分別為27宗及6.2%。
社民連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認為,上述數字清楚反映法院並不輕易批出司法覆核許可,建制派過去指控市民濫用司法覆核,反映他們不認識法律和司法覆核申請程序,長毛又擔心,去年獲法庭批出司法覆核許可的申請宗數大跌,或與近年建制派經常向法官施壓有關。
■記者林俊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