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一直以來有不少動保團體均倡議全港推行TNR以取代現有人道毀滅的處理方法,而漁護自然護理處亦曾經於2015年在長洲與元朗大棠進行了為期三年的TNR流浪狗試驗計劃。然而,政府因計劃未能達成每年減少10%流浪狗的指標而拒絕將計劃推廣至全港十八區。
「先捕後殺」依然為本港現時處理流浪貓狗的主要措施,流浪貓狗如在4日後仍未被認領及被評估為不適合領養(如健康欠佳或性情兇猛),便會
被人道處理。據2020年立法會文件指,在2019年中被捕獲的2,212隻流浪貓狗當中,便有1,056隻被人道毀滅,比率接近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