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新婚媽媽疑被姦 否認當天衣着性感
強姦洪岩松16歲新婚媽媽
中年男網友涉藉詞介紹及示範兼職工作,誘騙正值經期的16歲新婚媽媽到其劏房,並將她強姦,案件在高院續審。女事主接受辯方盤問時指,起初以為幫被告「打飛機」後便會獲准離開,被告其後脫去她的褲,兩人性交期間她需夾緊大腿以免被對方「攝入去」。
辯方今向事主X展示照片指出,她於去年5月19日晚案發時穿低胸背心、吊帶工人褲及球鞋,並指X的妝容較前一晚她與被告洪岩松(41歲)首次見面時化得更漂亮更濃。X同意說法,但不認為當晚衣着性感。
辯方指當晚被告在房內示範將資料上載facebook,並要求X闡述,X指是「複製、貼上」。辯方續引述女警在案發後向X錄取的口供,X向女警表示被告吻她,脫光後要求她「用手」。X透過視像系統作供稱,承認有用手摩擦被告陽具,當時想法是幫被告手淫後可離開,「我諗住可以走,冇諗過咁多」。X稱沒想過為被告手淫會否令他更有性興奮。
辯方指X亦向女警稱其後遭被告脫去工人褲,她兩大腿「夾住咗」,目的是不讓人從兩腿之間「攝入去」,被告沒理會,把陽具插入她陰道,及「不停係咁un」。辯方問她,她夾得那麼緊,被告有否用雙手大力擘開她雙腿?X指不記得。辯方指被告下身不斷與X大腿磨擦,是否擦到痛,X稱沒留意後再指「應該有少少痛」。至於有否受傷的感覺,X指「應該冇」。被問被告當時暴不暴力,X答「少少啦」。X同意她向女警提過當晚陰道很痛,有撕裂的感覺。
辯方指當晚是X主動摩擦被告的陰莖,兩人其後愛撫、互吻、濕吻及性交均是她自願,X否認。
辯方問及X案發時的身高體重,X指當時約1.6米高,但體重「不嬲唔磅,磅完自己傷心㗎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