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警隊九年的證人警員李志雄稱,去年十二月一日晚上,被告施國雄(三十七歲)不聽警方勸喻,逗留在馬路拒絕離開,高呼「我要真普選,我要佔領呢度」,他隨即用右手捉着被告左肩並作出拘捕。辯方質疑,李未有於供詞中提及被告曾叫口號,並且在供詞中稱用雙手阻擋被告,與現時說法有出入。
辯方的說法是,李並非拘捕被告的警員,被告在警車上聽到有白衣警官指揮李:「你今日未開齋,你做呢個」,但李否認。而家住葵涌的被告自辯時否認去「鳩嗚」,稱因牙痛方到旺角買藥。
裁判官不相信被告深夜跨區買藥及有警員誣陷他的說法,但因李對案發經過的說法有疑點,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KCCC4289/14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