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局強調,《僱員再培訓條例》已列明如作出失實陳述可處最高罰款2萬元,學員就讀期間如找到工作須盡快主動申報,該局隨後會按個別情況考慮是否繼續讓學員完成課程;如有學員未有申報已就業,一經發現會取消其入讀資格,並須補償課程費用或退還已發放的再培訓津貼,並視乎嚴重性將個案送交警方跟進。
局方指2011至12年度全日制「就業掛鈎課程」的畢業學員共逾4.5萬人,共接獲四宗涉學員就讀時不符合資格的投訴個案,已即時跟進。
檔案編號:1209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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