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本人居住的大廈,數年內接過多個政府部門的信函,要求進行不同維修工程。棚架拆完又搭,十分浪費,為何不可一次過進行工程?
答:屋宇署理解上述情況,故於二○○○年展開「屋宇維修統籌計劃」(現稱為「樓宇維修統籌計劃」)。透過屋宇署統籌,減少業主因為要面對不同政府部門就樓宇安全及衞生的要求所面對之不便。
參與這計劃的政府部門現時共有六個,包括民政事務總署、消防處、機電工程署、食物環境衞生署、水務署和環境保護署。所涉及的工程包括:維修樓宇、排水管道,消防及機電設備等。
六個政府部門參與計劃
屋宇署會聯同參與計劃的部門,先為目標大廈進行勘察,以確定改善工程的性質和範圍,然後透過民政事務總署的安排,向業主或法團解釋勘察結果及工程細節。若業主或法團未能在指定時間內展開指定工程,有關部門便會採取聯合行動。
自計劃於二○○○年展開以來,共有五百五十幢大廈被列入此計劃,至今已有一百三十五幢目標大廈完成維修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