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另一位新東參選人劉頴匡卻持相反取態。劉頴匡兩年前曾參與立法會新東補選,但被港府DQ而未能入閘,各界都關注他在確認書上的立場。劉昨晚在Facebook透露,將會簽署確認書:「不會主動提供任何藉口,讓他(選舉主任)逃過日後的司法挑戰。」
他稱法庭清楚指出,選舉主任須考慮候選人簽署確認書的事實,作為擁護《基本法》的證據;認為自己簽署確認書後,選舉主任若要DQ,需要有非常強的理由
劉頴匡重申,「抗爭意志從來不是由一個簽名定義」,強調自己會以最堅定的意志,克服一切難關,直至堂堂正正走入議事堂那天為止,又指在民主派初選中深切感受到26,707位選民對他將街頭抗爭意志帶入議會的期望,必會與每位本土派前人一樣,「不惜一切、竭盡所能,誓要成為香港人的代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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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共18人因政治主張被DQ 確認書由自願簽署變規範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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