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梁洵瑜報道】醫院管理局計劃推行「標準藥物名冊」,當中七十三種藥物不列入資助範圍,病人需要自購的藥物包括二十六種昂貴的癌症藥物,有鼻咽癌病患者申訴「要碌卡同朋友借至有錢買藥」;民主黨反對有關建議,計劃在明天立法會上提出決議案,要求只要經專科醫生評估後斷定病人必須使用該些癌症藥物,醫管局就應予以資助。
議員促立例資助
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明日會討論醫管局建議的標準藥物名冊,該局建議其中七十三種藥物列為非標準藥物,病人需要自購,除四種如血癌藥「加以域」的使用者可按經濟情況申請基金外,其餘六十九種均要自費購買。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在明天舉行的會議上提出決議案,要求把「已有臨床資料證實療效的非標準藥物,即使昂貴,經專科醫生評估後斷定為病人必須使用的藥物,應全由醫管局資助,不應設入息審查」。
三年前患上鼻咽癌的吳先生需要自購口服化療藥。他強調,「個病已經用咗十幾萬,又碌卡又問朋友借,我哋只係希望醫管局畀少少資助啫」。
他又稱,除首次化療時獲醫管局資助外,第二次化療費時已要支付每針八千二百元,共打了四次,最近醫生建議用口服化療藥,服後病情控制得不錯,但每盒三千元,共服用了六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