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樓市高峯期開售的紅磡海逸豪園綠庭軒,亦有不少業主因樓價大幅下滑撻定,當時長實於重售撻定單位後,便高調入稟向撻定業主追討重售差價,部份業主意圖以發展商延期交樓為理由踢契,但最終亦敗訴。
長實一直堅持合約的精神,集團於2005年開售的大坑名門,當年亦先後有多名買家撻定,相隔數年後長實入稟,向當時撻定的4個單位買家追討單位重售後差價。
現時一手新例訂明,新盤簽定臨時買賣合約時須付樓價5%訂金,並須於簽定臨時買賣合約5個工作天內簽立正式買賣合約,否則視作撻定,發展商日後亦不得就買方沒有簽立正式買賣合約而提出進一步申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