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買琴收回佣 私人小提琴導師脫受賄罪

蘋果日報 2016/08/12 13:46

非法回佣小提琴導師余美珠

私人小提琴女導師轉介學生家長到樂器供應商買小提琴,及後從供應商取得回佣,被控代理人收受利益罪。惟案件經審訊後,裁判官今指未能證明導師陪同學生試琴買琴,就是法例定義下的代理人,故裁定女導師罪名不成立,但指被告明知會從供應商收回佣但沒告知母親此安排,行為自招嫌疑,故拒絕其訟費申請。
裁判官在裁決時指,被告余美珠(42歲)教琴、為學生伴奏等都是分開收費,學琴費亦沒指明包括陪同試音及陪同選購小提琴的服務,顯示被告為學生做的行為要分開考慮。惟控方未能證明,被告與母親買琴前有具體共識,小提琴亦是兒子選擇,被告沒主動或踴躍促成交易,她從樂器供應商俊文收佣亦不表示她就是買樂器的人的代理人。
再者,母親沒有就被告安排試琴買琴而付出費用,被告亦供稱,事主的兒子是她教教琴生涯中,首位9歲已考獲八級的人,她因愛錫及緊張學生成績,擔心學生買錯琴,有個人理由陪同買琴及給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