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網上「起底」或散播他人圖片的行為是否一定違規,他指要視乎取用他人資料散播者的意圖,以及取得該等資料的途徑,「如當事人將個人資料擺咗上facebook呢啲公開網絡,你相信如果你問佢攞,其實佢嘅意願都係公開㗎喇,咁你繼續散播應該係冇問題」,但如相關資料是在網上外洩而被公開,當事人並不情願,有人將這些資料繼續散播,便可能觸犯新例。
不過,觸犯新例者如合理地相信披露相關資料可防止或偵測罪行、為新聞報道目的或符合公眾利益,或依法庭命令而做的話,則可以此提出免責辯護。
一連六集《私隱何價》電視劇今日起逢周三晚上七時於無綫翡翠台播映,以單元故事探討商家以客戶資料圖利、facebook及微博等社交網站洩漏個人資料之隱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