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旅行社擬拒為顧客付印花費 若倒閉恐失保障
旅遊監管局邱騰華強逼購物旅遊業條例草案印花費
邱騰華承認,《旅遊業條例草案》仍未進入逐條審議階段,是與業界就繳付印花徵費安排有分歧。李錦鏵攝
當局為打擊強逼購物等惡行擬成立旅遊監管局,但再次遇到業界阻撓,事緣政府早於3月已向立法會提出《旅遊業條例草案》,但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昨日(6日)特別提出,至今已超過半年,法案委員會亦開過6次會議,但仍「未入正題」。
邱騰華承認,條例仍未進入逐條審議階段,是與業界就繳付印花徵費安排有分歧。他解釋,現時市民透過旅行社買套票,即機票、酒店、組團活動其中兩項,便須付印花費,約總費0.15%,若遇旅行社倒閉等便可獲賠償90%費用。他說旅監局樂意沿用這措施保障消費者,但有些旅行社卻不同意,因擔心有顧客分開不同時間買機票或酒店,旅行社卻不知情沒為顧客付印花費而違規。
事實上,旅行社一直都須為購買旅遊套票的顧客付印花費,如1萬元團費需付15元印花費,而以往多次旅行社倒閉事件,消費者的確也因而獲大部分團費賠償,不致於旅程泡湯外更血本無歸,因此,顧客大多願支付。據悉,今次數間旅行社卻趁旅監局草案審議期間,提出修改,要改顧客需同一時間買機票酒店等,才會代繳印花費。不過,現時市民外遊前都會做足資料搜集,先搶購較緊張的機票,之後才格價訂購酒店或行程,若旅行社卻因其非同時間購買而拒付印花費,一旦旅行社倒閉,顧客便不獲任何賠償。
消息指,因印花費對消費者有極大保障,政府未有讓步打算,而且就算消費者分開多次購買,也使用同一姓名、護照號碼登記,旅行社也容易翻查並整合為同一行程,代付印花費。邱騰華昨日也補充,當局會為業界制訂免責條款,保障旅行社可免於誤墮法網。
他表示理解業界關注,但希望旅遊界議員姚思榮作為委員會主席,須及早讓條例進入逐條審議階段,屆時可能具體討論業界擔憂,亦有助盡快成立旅監局,保障市民及旅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