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婦稱因經常遭丈夫虐打,故家中常備通渠水以自衛。去年7月27日,因懷疑丈夫有外遇,兩人起爭執,期間主婦稱因丈夫提出離婚,受刺激下多番向丈夫淋通渠水,丈夫身體三成皮膚灼傷。主婦今在高院認罪,三子女為母撰求情信,指母親一向顧家,相反父親則嗜賭及酗酒,近年家中經濟轉好便找女人,子女自責沒有給母親照顧及支持,並批評父親對母親狠心,令她受到刺激。
被告黃文珍(54歲),承認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法官表示被告某程度上有預謀,先取得其背景及事主創傷報告,將押至8月12日判刑。
據控方案情指,丈夫葉景生(58歲)與被告於1987年結婚,育有兩女一子。案發日清晨,丈夫打牌後回家,因被告懷疑事主有婚外情而爭執,被告先用茶壺扔向丈夫,當丈夫俯身執拾茶壺碎片時,被告向他淋通渠水,丈夫逃跑時跌倒地上,被告再趁機向他以通渠水施襲。兩人的兒子夢中醒來制止被告,其間雙腳亦被通渠水濺中。被告於警誡稱一個月前已買下通渠水,準備一旦遭丈夫毆打時用作自衛,亦可報復丈夫婚外情,用以淋其下體。被告又指,事後曾想用生果刀割喉自殺。事主全身約三成皮膚灼傷,留醫近一個月,期間曾進行兩次手術,因頸的疤痕收縮,影響接合。
被告一方求情指,對事件非常後悔,並向丈夫及兒子道歉。大狀形容事件是悲劇,因家庭及丈夫是被告的所有,故當丈夫稱要離婚時,被告遂失控。大狀又指,被告曾任小販以支持家中經濟,而被告自婚後一直遭丈夫毆打,亦丈夫亦試過欲從天台將她掟下,幸得鄰居制止,被告為了家人故一直啞忍。辯方稱丈夫將會申請離婚,但已原諒被告。惟控方指丈夫否認欠債或打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