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執法部門去年共進行了8,000多宗脫衣搜身個案,當中以入境處最多,佔5,000宗,其次是警方,共2,000多宗。保安局表示,當局會留意科技發展,研究引入合適儀器協助身體搜查。
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曾就本港執法部門對被羈留人士進行身體搜查手法表關注。保安局局長黎棟國昨書面答覆議員提問表示,入境處共進行的脫衣搜身個案,由2010年的4,043宗,增至去年5,015宗,上升24%。
警方進行的脫衣搜身個案,由2010年的2,335宗,減少至去年2,110宗,減幅為9.6%,當中「剝光豬」個案由419宗減少至135宗,減幅為67%。海關進行的脫衣搜身個案,由2010年的2,192宗,減少至去年1,309宗,減幅為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