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洗黑錢案 「掙爆」將申請法官到澳門聽證供
洗黑錢掙爆張治太吳楚霞
江湖中人「掙爆」張治太(54歲)涉嫌在2004年1月至2010年5月期間洗黑錢逾6.4億元,被控兩項洗黑錢罪。案件今在區院再提訊,透露案件將於明年4月16日進行審前覆核聆訊,屆時張治太會申請審理本案的法官到澳門法庭,一同聽取當地證人的證供。
法官今亦批准第三被告梁艷芬更改保釋條件,准她在明年3月2至7日到內地,回港後翌日需交還旅遊證件。
張的妻子吳楚霞(51歲)同樣被控兩項洗黑錢罪,指她於2004至2011年以恒生銀行戶口洗黑錢,涉款1.4億元。第三被告、「掙爆」前僱員梁艷芬(63歲,報稱無業)則被指於2005年8月12至2012年1月3日期間,與一名別名為「明哥」的男子及其他不知名人士洗黑錢3億77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