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院長任期長過院長 港大涉違大學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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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工程學院兩名副院長任期超逾院長,疑違反《香港大學條例》。
譚國煥(圓圈示)本學年已沒有排課,但記者上月初到訪土木工程系仍見到其辦公室門牌在內。(黃耀興攝)
港大事隔一年才發出內部通告,更正譚國煥及陳佩的委任期。
港大工程學院院長田之楠任期本月期滿,他去年6月底委任副院長譚國煥及陳佩,任期至2019年6月,涉違反《香港大學條例》。
港大工程學院院長去年中公布兩名副院長的任命,惟委任期比院長更長,涉違反《香港大學條例》。校方事隔近一年後,才發內部通告更改涉事副院長的委任期。港大教師職員會批評事件反映港大無視制度,助長人治歪風,促校委會考慮懲處。
《香港大學條例》訂明:「學院副院長的任期由該學院的院長決定,但該任期不得超逾或延展至超逾該院長的任期」。港大工程學院院長田之楠原本本月任滿。惟田去年6月底委任副院長譚國煥及陳佩,任期由該年7月至2019年6月,超逾田的任期,涉嫌違反條例。
港大教師職員會主席張星煒指出,田應先確定自身任期,才續任上述副院長。張數月前就上述涉違例一事多次去信校長馬斐森,但不獲親自回覆。他斥馬「辭咗職就唔理,喺度白逗人工」,令港大「無王管」。張引述人事部覆稱,副院長會在院長委任期屆滿後便自動辭職,沒有實際影響。張不滿其解釋,「即係賊人入咗你屋,冇偷嘢就冇犯法?」他斥港大上下縱容校方行政混亂,並無為港大條例把關。
《蘋果》上月28日向港大查詢,校方翌日即以田的名義發內部通告,將譚的任期修改至與田一樣;陳則因學術假期,只擔任副院長至本月底。港大發言人覆稱,由於牽涉私隱,校方不評論個別人事安排詳情,工程學院已就副院長任期「適當調整」。張星煒斥學院直至傳媒查詢才撥亂反正,非常離譜,「呢一年已經係犯咗法」,促校委會和馬斐森盡快開會商討懲處。
消息指,校長馬斐森最近才確認田的任期。至於為何譚和陳事前就獲委任至2019年,消息人士相信是人事問題,又稱假若田連任,委任期可長達5年,譚和陳的任期就沒有超出田,即不算違例。
涉事的譚國煥向《蘋果》稱,委任期是學校行政問題,與他無關。他稱原定去年6月退休,惟田主動要求他「幫多幾年手」才留任,目前亦主要擔任副院長職務,本學年沒有排課,以騰出教席讓學院更靈活運用資源,「如果叫我走,我咪即刻走,不知幾開心」。
【港大工程學院委任期風波時序表】
●2016年06月29日
工程學院院長田之楠發內部信件,宣佈委任譚國煥及陳佩為副院長,任期由2016年7月至2019年6月底,惟田當時的任期至今年6月,亦未確定是否續任
●2017年3月至4月
張星煒多次發信馬斐森,斥工程學院違反《香港大學條例》,要求更正譚、陳任期
●2017年05月28日
《蘋果》向港大查詢事件
●2017年05月29日
港大以田的名義發內部信,確定田不續任,委任期至2018年6月底或留待新院長上任為止,並更改譚的任期至與田相同;陳的任期則改至本年6月底
資料來源:張星煒、香港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