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發言人表示,財政司司長在去年8月公佈的191億元紓困措施中,提出在2019/20學年為中學日校、小學和幼稚園學生提供單次2,500元學生津貼,減輕家長負擔,有關措施去年12月6日獲立法會財委會批准。特首林鄭月娥在去年《施政報告》建議,有關津貼將於2020/21學年起恒常化。
該項學生津貼不設資產審查,所有就讀於提供本地或非本地課程的中學日校、小學和特殊學校(包括公營學校、直資學校、英基學校及私立學校)及幼稚園(不論是否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學生皆可獲得津貼,但夜校學生、自修生、持學生簽證來港就學及持入境事務處發出擔保書(坊間稱「行街紙」)的學生不符合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