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的被告林珅(圖)原被控4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他昨承認其中兩罪,餘下兩項獲不提證供起訴。辯方求情指,被告在2014年從內地來港到中大讀社工系碩士,畢業後於系內任政策研究助理,獲院長稱讚為他見過最出色的年輕學者。被告原已申請到加拿大多倫多大學讀博士,但本案或妨礙他取得簽證。
案發於今年10月30日中午,被告在新亞書院男更衣室伸手入其中一格浴室,偷拍男生洗澡,即場遭男生奪去手機。警方事後接報到場,查看手機短片,發現被告同日較早時間於宿舍知行樓另一更衣室,偷拍另一男生洗澡。被告聲稱偷拍片段是自用。
案件編號:STCC4481/16
■記者羅日昇、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