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克拉克在1979年出版的《愛因斯坦傳》透露,愛因斯坦曾說過他的大腦應保留來研究,愛因斯坦的兒子漢斯也同意割下父親的大腦保留,但認為父親大腦應只讓有質素的研究隊伍研究,批評哈維行為等同盜竊。
哈維視愛因斯坦大腦為私有財產,更摘下他的眼睛,給眼科醫生留念;當時正在普林斯頓大學任教的他,連大學也不得「分享賊贓」,結果遭大學辭退,私藏幾十年。直到1980年代,在加州大學柏克萊研究員游說下,他才肯將愛因斯坦的大腦約1/5的頂葉組織,交給加拿大麥克馬斯特大學研究,其餘則歸還普林斯頓大學,他說:「最終,你對保有它所要承擔的責任感到累了……我把所有一切都歸還了。」哈維於2007年逝世,終年94歲。
美國《赫芬頓郵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