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為蕭永方的同居女友盧秀欄,被告為律政司代表的消防處處長。盧秀欄(40歲)昨沒有現身,只派律師應訊。與訟雙方昨獲法庭批准在取閱報告後49天內作回應。
律師梁永鏗指出,僱員因工身故,其親友包括情婦或同居女友,只要能證明在死者臨死前依靠死者生活,便能以受養人身份提出索償,但不代表她能獨佔賠償,其他親屬亦能瓜分賠償。據悉,盧與蕭永方元配均與蕭育有子女。梁指涉及子女受養人一般由法庭釐訂各人的賠償額。
消防隊目蕭永方(46歲)及消防員陳兆龍於08年8月10日在搶救旺角嘉禾大廈五級大火時,因工殉職,該場火警共釀成4死50多人受傷。
案件編號:DCEC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