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盜落網】行李體積有限制 古箏球棍都唔畀帶屢惹爭議
垃圾桶港鐵黃大仙下邨
2015年曾有中學女生攜古箏乘港鐵被要求離開大圍站,引起社會極大爭議
攜一米高巨型垃圾桶、成功入閘乘港鐵的「怪盜」伯伯引起網上熱議。港鐵《行李規章》規定,乘客攜帶行李的長、濶、高總和,不得超過1.7米(樂器限制較寬鬆、樂手亦可就體積超過限制的樂器向港鐵申請許可證),但伯伯的巨型垃圾桶體積,明顯遠超港鐵的規定,按理港鐵職員不應准許它入閘。有網民遂質疑港鐵執法標準鬆緊不一,對攜帶樂器入閘的青年甚至學生甚為嚴苛,對攜帶帶水貨或是巨型物品的乘客卻鮮見嚴格執法。
港鐵乘客攜帶行李的爭議,在2015年最激烈,當年先是有香港前亞運桌球金牌選手陳國明,因攜帶「過長」的球棍乘列車遭港鐵發警告信引起爭議;至同年9月,一名中學女生在大圍站因孭著一個與她身高相若的古箏,遭大圍站港鐵職員截停及指古箏盒長度違規,女生無奈被「請離車站」,引來不少市民激列批評港鐵做法,質疑是「大蝦細」。
按港鐵《行李規章》,乘客可攜的行李的長、闊、高總和原不得超過1.7米,行李任何一邊長度亦不得超過1.3米。但港鐵2015年在強大輿論壓力下,推出了「大型樂器許可證」供乘客申請,持證者所攜帶樂器的長度限制,由1.3米放寬至1.45米。
若乘客攜帶體積超過限制的物品乘港鐵,港鐵職員除了可以發警告信或要求乘客離站之外,視乎情況嚴重性,職員更有權按《香港鐵路附例》第27(a)條提出檢控,因根據該附例,乘客若「攜帶由列車運載或裝載時會有對任何人造成傷害或任何鐵路財物造成損壞的危險或對使用鐵路的其他人造成滋擾或不便的行李、物品或其他東西進入鐵路處所」即屬違法,最高可判罰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