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符俊健(28歲)去年12月4日在離島一間綜合服務中心犯案,早前在荃灣裁判法院認罪。醫生指被告沒有精神病及心理問題。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在涉案中心教琴多年,曾教過約500名男生。被告上次應訊一度被加控非禮罪,案件被傳媒廣泛報道,若有其他男生被侵犯,必有人再向警方舉報,但警方完成調查後確認僅得事主一人涉案,可見本案是獨立事件。被告亦承認用錯誤方法對待事主,願向事主賠償。
裁判官認為案情嚴重,被告違反誠信,事主年僅7歲,法庭必須判阻嚇刑罰,故對被告判監六周但緩刑一年,另罰款5,000元及下令賠償事主5,000元。
案件編號:TWCC15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