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譚耀宗指港府要求中央才行使管轄權

蘋果日報 2020/06/23 17:43

譚耀宗港版國安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本月28至30日再開會,有傳會表決通過「港版國安法」。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今午接受港台訪問時仍稱難以估計該次會議會否表決,但稱若席間常委意見一致、討論比較成熟,人大委員長會屆時可決定是否即時表決。問到立法會選舉參選人會否因反對國安法而遭DQ時,譚耀宗指DQ權力在選舉主任手上,但指宣誓內容講明參選人要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而「港版國安法」屆時已成為《基本法》一部份,「如果你話反對國安法,同擁護基本法呢方面係咪有矛盾?就要睇選舉主任信唔信納你,認為你會擁護基本法」,又預告「港版國安法」立法後,公務員要進行宣誓和簽署確認書,「因為你從事嘅工作好多嘢代表政府,無理由破壞國家安全」。

對於「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可在「特定情形」下對極少數危害國安案件行使「管轄權」,譚耀宗重彈舊調,指絕大部份涉及國安的案件都會在港進行審訊,而所謂「特定情形」案件是指特區無法解決並要求中央協助的案件,「如果中央同意,就可以移交內地進行起訴同審理」。他稱可以想像的「特定情形」是:「譬如特區政府都癱瘓咗,好多執法部門,負責起訴或者法院都受到衝擊,或者係案件係好大嘅案,國際有關係嘅嘢,甚至國家已面對戰爭,已經唔係正常情況下,特區政府無法處理,先至會要求中央政府處理」,強調中央會在港府要求下才行使有關「管轄權」,「(港府)唔要求,就唔需要(行使)」。
特首家人持有外國護照「唔係問題」
問及會否建議港府官員及民建聯成員與其家屬取消外國護照,以免被人視為勾結外國勢力時,譚耀宗澄清並非有外國聯繫即會被視為勾結,指「港版國安法」對「勾結」將有清楚定義,不會胡亂入罪。問到特首林鄭月娥的家人持有外國護照是否有問題時,譚說:「呢個唔係問題。」指很多港人都因不同原因持有外國護照及移民,由於香港是「開放城巿」,不會因此扣帽子,聲稱:「(立法)唔係要做好左、好激、好偏激嘅嘢,我哋好開放。」

那港人立法後還能否高喊「結束一黨專政」口號?譚耀宗拒絕言明,只稱法例會就相關罪行作出清楚定義。對於記者日後到內地採訪維權問題時會否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譚則稱「正常採訪無問題」,但若記者不是進行採訪,「如果背後有其他嘢,我就唔敢講(有無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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