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曉穎母親最後吶喊 │ 願送單程機票赴台自首 質問陳同佳為何無限期住安全屋

蘋果日報 2020/12/07 16:19

陳同佳潘曉穎台灣

【19:48】《蘋果》向警方查詢入住安全屋人士的準則及條件為何、為何陳同佳能入住安全屋、入住安全屋人士有否期限、陳同佳可在安全屋居住多久、 當局就陳同佳入住安全屋所花費開支有多少等問題,但警方僅簡單回覆「不評論個別案件」。
警方又引述法例,指根據香港法例第564章《證人保護條例》,執法機關可按照案情需要將人身安全或福祉受到威脅的涉案人士納入「保護證人計劃」,為相關人士提供保護及其他協助。警方會因應案件背景,或相關人士所受潛在威脅,按風險程度提供不同保護。為確保行動的保安及機密性,相關安排不會公開。
【13:50】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未有正面回應,陳同佳究竟何時才會赴台及離開「安全屋」。他只是強調,對於潘媽媽在訪問中曾表示若陳同佳赴台自首她或願意為陳同佳在法庭上求情一事,他「覺得十分感動。我會將消息轉告同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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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後潛逃回港,其後因洗黑錢案入獄。去年10月23日他刑滿出獄,曾在全港市民面前聲稱會到台灣自首投案,但諾言至今仍未兌現。過去2年7個月,一直承受喪女傷痛的潘媽媽日前接受《蘋果》訪問,向陳同佳發出最後通牒,要求他在出獄滿一年前履行赴台自首的承諾,可是連日來全無回音。失望又悲憤的她昨晚再向《蘋果》表示,希望陳同佳實現承諾,為自己所做的接受法律制裁,更質疑特區政府竟安排在港已完成刑事案件刑期、在林鄭口中從法理上來說是「自由人」、卻涉及台灣兇殺案的通緝犯陳同佳入住警方安全屋,理據何在?她又指若陳同佳最終不赴台自首,特區政府是否無限期「保護」陳同佳讓他繼續住在安全屋。究竟當中會浪費幾多公帑,潘母希望林鄭向納稅人解釋交代清楚。
今天是陳同佳出獄第342日,潘媽媽一直寄望這名殺害女兒的疑兇回復自由後會到台灣自首。但眼見陳同佳出獄即將滿一年還是赴台無期,一直迴避傳媒的潘媽媽決定站出來,近日主動接受多間傳媒訪問,特別是上周二林鄭被問及此案時稱希望潘曉穎父母「釋懷」,更指港府在陳同佳投案一事「無咩(措施)可以採取」,都直接刺中她的傷處。
她日前接受《蘋果》訪問時,向陳同佳發出10.23前(即出獄滿一周年之前)赴台自首的最後通牒,更稱若陳赴台受審,她日後也會赴台聽審,見證法律公義的彰顯。她強調絕對無法原諒奪去女兒寶貴生命的兇手,但兇手若願意自首接受制裁,她考慮會替疑兇求情。可是這幾日,陳同佳繼續有如人間蒸發,對自首期限全無回應,令潘媽媽傷心又憤怒。
潘媽媽昨晚再向《蘋果》表示,若陳同佳良心發現,真的受感召赴台自首、她非常歡迎,欣賞他能夠為所作所為負責任,她更不介意向陳同佳送上一張單程到台北的機票,讓他安心上路。
至於林鄭的「釋懷」論不但無法令潘媽媽釋懷,反而令她更加傷心無奈,亦引起市民不滿。潘媽媽稱特首林鄭月娥與她一樣同為人母,她反問若林鄭遇到與她相同的不幸遭遇,作為母親,對孩子無辜遇害會有何感覺?她指既然陳同佳在港已服刑完畢,林鄭又指從法理上來說陳是「自由人」,香港司法管轄內「無咩(措施)可以採取」、「冇基礎可要求佢做啲乜」,那麼為何陳同佳仍可無限期入住警方的安全屋,接受警方全面保護?
潘媽媽希望林鄭或政府能詳細解釋,究竟會用安全屋保護陳同佳這位殺人嫌疑犯到何時?是否可容他終生居住?她解釋,在定立10.23限期前,她曾有疑問,假若陳同佳最終不肯去台灣自首,林鄭及特區政府有甚麼對策?還是會繼續安排他住在安全屋,用公帑支付費用,要市民即納稅人找數?她希望當局及早解釋,交代所花公帑數額。因若容許陳同佳無限期住安全屋,形同浪費公帑。
潘媽媽又指,去年陳同佳出獄,令不少市民譁然,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更一直代陳同佳發言傳話,但陳同佳卻如人間蒸發段消失。不過日前管牧卻突然發話,指自己不是陳的代言人,似有割席之意。潘媽媽對此亦表質疑,因管浩鳴已協助陳同佳回應傳媒接近一年,為何到現在才突然指自己不是陳的代言人,她認為管浩鳴也應就此作一個交代。
潘媽媽指會繼續發聲,以求為女兒討回公道。假若管牧與陳同佳撇清關係,她希望陳同佳日後會自己接觸傳媒,親身交代最新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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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去年出獄時,曾承諾潘曉穎被殺一案去台灣自首,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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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曉穎與母親生活照。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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