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署內面壁跪地 阻街少女稱遭逼供 警員庭上狂瞓遭官提醒

蘋果日報 2020/09/23 12:01

天使非法堵路神獸罷就黎錦耀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

去年10月13日多區市民響應「神獸罷就」反修例活動,其中深水埗等地有示威者堵路。兩名分別16歲及18歲的學生涉嫌在深水埗參與集結時被捕。他們否認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案件今在九龍城法院續審。16歲女生出庭自辯,稱當日被帶往警署後,與十多名羈留人士被迫面壁跪地,又遭警員不斷以粗口辱罵。拘捕她的警員更問她:「做咩出來,係咪做天使?十個有九個都話冇,你估我唔知?」
被告為16歲鍾姓中四女生及18歲IVE學生胡文俊,兩人同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今日續審,女被告選擇自辯。惟自辯期間,裁判官張天雁突打斷女被告的作供,要求主控提醒坐在其身後一名負責處理證物的警員,「唔好瞓到歪晒,唔係好尊重法庭」。
辯方爭議女生招認口供是否可呈堂。時任高級警員、現已升職至沙展的黎錦耀今接受盤問。辯方指當時蒙面法剛生效,被告蒙面這一資訊對控方而言相當重要,問黎為何其書面口供不見他就此描述,黎聲稱忘記寫下。

辯方指「非法堵路」一詞不會出於女生之口

辯方及後於中段陳詞提到,女被告的兩句招認不合常理,也不尋常,被告不可能由對抗性說話,轉瞬間改為承認非法堵路是不對;再者,「非法堵路」是警方一向使用的字眼,不會出自一個只有16歲女生之口。辯方強調,黎的記事册與書面口供有多處地方遺漏、犯錯及不準確,認為其口供不盡不實,並不可靠。
裁判官張天雁裁定案件表面證供成立。
被告女生出庭自辯時指,當日由馬路衝上行人道,黎姓警員已在她身旁用手叉她的頸,令她失平衡倒地,黎向她大叫「唔好掙扎」,當時她只感到呼吸困難,遂多次重複「我冇掙扎」,但黎未有鬆手,反而施力加壓,又將她反身,令她面部朝下,再以膝蓋壓她的背,然後替她鎖上手銬。女生指過程中兩人沒有對話,對方亦無宣佈拘捕或警誡。
當她被帶往警署後,與十多名被捕人士同遭警員要求面壁跪地。當時有警員不斷以粗口辱罵他們兼「踢枱踢櫈」,她形容當時「好驚,好想快啲走,好想快啲見返嗲哋媽咪,總之唔好反抗」。其間黎曾問她:「做咩出來,係咪做天使?十個有九個都話冇,你估我唔知?」

警員喝罵義務律師:唔好咁多事

女生又謂,黎及後用白紙遮蓋口供紙內容,要求她抄寫兩段聲明。她不敢逆其意,黎則讚她:「阿妹真係乖,乖就有飯食,我依家幫你向法官求情。」然後黎在其口供紙上寫下:「我知非法堵路唔啱,畀次機會我,我唔再做犯法嘢。」她隨即在警員要求下,在幾處位置簽名,但因為心情緊張及害怕,未有看清口供的內容。
及後她被帶往見律師,其間黎手搭她的肩膊,稱自己也有兩名女兒,不會加害於她,「你唔出嚟,就唔使請律師,又貴」。女生自言「唔想嗲哋媽咪嘥錢,返到去又會對住佢(黎),好驚」,所以當面拒絕義務律師的幫助,黎亦當面喝罵律師謂:「阻住人,唔好咁多事!」
女生接受控方盤問時補充,當她被叉頸倒地時,混亂中有蒙面警員用警棍扑其小腿。控方質疑,為何現在才記起,她稱因為一直將焦點集中在黎姓警員,一時忘記。
控罪指兩名被告於去年10月13日在深水埗長沙灣道與欽州街交界馬路附近,與其他不知名的人聚集,因而可對公眾地方造成阻礙或交通受損。
【案件編號:KCCC5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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